山东银联刷卡消费赢大奖
(查看中奖结果请查阅左侧的链接)
山东银行卡于2002年7月5日实现了全省联网跨行通用,是全国第一个实现全省联网的省份。为感谢广大持卡人多年来对银行卡事业的支持和厚爱,山东银联于10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青岛除外)开展为期半年的"银行卡刷卡消费赢大奖"活动。现将活动抽奖细则公布如下:
一、活动期起止时间
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为期半年。
二、参加活动的银行:
山东省(青岛除外)所有加入山东银联网络的银行(包括邮政储汇局、农村信用社)。
三、参加活动的银行卡卡种:
所有加入山东银联网络的入网银行(局、社)的入网卡种。
四、参加活动的商户范围:
山东省所有加入山东银联网络的特约商户,包含商场、餐饮、宾馆、娱乐、房地产、汽车销售等。
五、奖项设置及奖品:
(一)持卡消费奖
"福星奖" 60名,各奖价值5000元精美礼品一份。
"鸿运奖"60名,各奖价值200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
"好运奖" 180 名,各奖价值100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
"幸运奖" 900名,各奖价值20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
(二)最佳特约商户奖
对活动期间累计刷卡交易量和刷卡消费占比等综合指标前二十名的商户,山东银联将为其颁发"最佳特约商户"奖。
(三) 优秀收银员奖
活动期间,根据累计刷卡交易量(金额与笔数同时考虑)以及服务质量等多项因素对收银员进行综合排名,对排名前二十名的收银员,各奖励价值1000元的手机一部。
六、抽奖时间及规则
1、2002年12月10日抽取2002年10月1日-2002年11月30日的消费奖项,分别是"福星奖"20名(在此时间段内累计消费超过3000元以上者抽取);"鸿运奖"20
名(在此时间段内累计消费超过1000元以上者抽取); "好运奖"
60 名,"幸运奖" 300名(在此时间段内,每次刷卡消费即有一次抽取"好运奖"、
"幸运奖"奖项机会)。
2、2003年2月10日和2003年4月10日分别抽取2002年12月1日-2003年1月31日和2003年2月1日-2003年3月31日两个阶段的消费奖项。抽取奖项数量及规则均同第一阶段方式。
3、抽奖:在山东省公证处监督下用预先设立好的抽奖程序现场随机抽出各档次的奖项。
七、公布方式
※
抽奖现场公布获奖名单(卡号及消费凭条上的有关要素);
※ 在12月12日、2月12日、4月12日的《齐鲁晚报》上分别公布三个阶段的获奖名单(卡号等);
※ 在山东银联网站(www.sdbcn.com)上公布。
八、领奖方法
1、"好运奖" 、 "幸运奖"获奖者,济南市区中奖者凭本人身份证、消费时所用银行卡及消费时联网通用POS机上打印的凭条到山东银联(经七路508号济南金融干部培训中心5F层)、山东天地人有限公司(民生大街28号)领取奖品;其他市地中奖者将消费时联网通用POS机上打印的凭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寄至山东银联(经七路508号济南金融干部培训中心5F),山东银联查验后,将奖品直接寄送中奖本人。
2、"福星奖"、"鸿运奖"的获奖者一律凭本人身份证、消费时所用银行卡及消费时联网通用POS机上打印的凭条到山东银联,山东银联还将为其举办隆重的颁奖仪式。
本活动解释权归山东银联。
活动详情请登陆山东银联网站(www.sdbcn.com)查阅
山东银联咨询电话:8006536087、6165855、6165865